电影院的“霸王条款”惹争议

除了自费购买3D眼镜,观众们在看电影时还会遇到不少传统的“影院规则”,它们是合理的吗?

5月27日下午,中国消费者协会官方微博就“看3D电影要自费购买3D眼镜”问题发声,认为该行为是影院自行将自身应当承担的服务义务拆分开来,转嫁给消费者,加重消费者负担,违背公平诚信,属于典型的“不平等格式条款”,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前段时间,有网友向消协投诉称,去影院观看3D电影,影院不提供3D眼镜,要求消费者自行购买影院出售的3D眼镜,还有人说,每看一次买一次,自己已经囤了十几副。  

对此,中消协专家委员会委员邱宝昌律师分析指出,3D眼镜是观看3D影片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提供3D眼镜是观影服务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消费者按照3D电影的票价购买了观影服务,影院经营者就应当依约向消费者提供满足观影要求的全部服务,包括向消费者提供3D眼镜等观影设施。  

影院自行将自身应当承担的服务义务拆分开来,转嫁给消费者,加重消费者负担,违背公平诚信,属于典型的“不平等格式条款”,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中消协呼吁各地文化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影院此类行为的监督执法,纠正此类“霸王条款”,保障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不过,还有网友表示,困扰自己的重点不是影院不提供3D眼镜,而是一些影院会不会对3D眼镜进行清洗消毒。中消协对此回应:担心不卫生可自行携带,但这并不能成为影院不提供免费眼镜的理由。  

看3D电影,需要自己购买眼镜还是影院提供?现实生活中,各地影院的规定都不同,甚至还有影院开发出了“共享3D眼镜”。  

今年年初,四川成都一些影院推出的“共享3D眼镜”就引发了网友讨论:观众扫码取出3D眼镜,看完归还后,租金直接从手机上扣划。其中,普通的眼镜使用4小时收费1.5元,儿童眼镜或者夹片使用4小时收费2元……当时,影院方回应称,此举是为了保证3D眼镜的清洁,提升观众的消费体验。  

现在,经过中消协的提醒,人们才发现要求购买3D眼镜都是“霸王条款”,期待这一呼吁能够得到进一步落实。  

其实,除了自费购买3D眼镜,观众们在看电影时还会遇到这些传统的“影院规则”,它们是合理的吗?  

一、电影票能否“退改签”?  

一不小心买错票、买了电影票但突然有事去不了,只能含泪送人?在一些城市,电影票也可以“退改签”了。  

2018年9月,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发布《关于电影票“退改签”规定的通知》提出,各大影院、第三方售票平台、影院网站或自有APP,应在醒目位置公示或在购票付款前弹出电影票“退改签”规定协议,以保证观众提前了解到电影票“退改签”规定。  

2019年5月15日,深圳市消委会在全国率先推出《电影票退改签标准》,首批加入的20家影院承诺支持电影票“退改签”,根据消费者退改签时距离开影的时间实行“阶梯式”退费:距离开影24小时以上免收退改签手续费、2至24小时收取不高于票价10%的手续费、1至2小时收取不高于票价20%的手续费、0.5至1小时收取不高于票价30%的手续费。  

二、“彩蛋”没看完就清场咋办?  

如今,很多电影都习惯在片尾字幕放完后放一些“彩蛋”(趣味情节),为观众释疑或者留作悬念。但是,影院在字幕没有播完时就开始清场,这是否侵害消费者权益?  2018年6月,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了这样一起消费者投诉:王先生去影院看电影,但正片播完后工作人员就来清场,他要求退票,后来维权成功。  

杭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表示,电影票就是消费者和影院之间的一纸协议,彩蛋是电影的一部分,电影没有播放完就让消费者离场,就等于服务没有完成,这是违约行为。所以,消费者有权退票。 

三、影院可以“自带食物”吗?  

在一些影院,观众自带食物往往会在检票的时候被拦下:禁止携带外来食品进入。于是,很多消费者在这种情况下只能选择丢掉或者是寄存。到底能不能自带食物?许多影院有不同的规定。  

据2015年新京报报道,邱宝昌律师认为,影院禁止携带外带食品的规定是不公平、不合理的,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他建议,当消费者遇到影院限制外带食品或饮料的情况时,可以同影院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消费者保护组织、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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