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一名电影制作公司代表为创作剧本而与电信诈骗团伙接触时自己也加入到电信诈骗,近日被警方处以了不拘留立案。
据警方工作人员透露,今年44岁的姜某是韩国某电影制作公司的代表,他从2012年开始创作以电信诈骗为题材的电影剧本,并为收集素材而亲自与七个电信诈骗团伙接触,并且在这一过程中加入到了电信诈骗。姜某在接受警方调查时表示,他在了解电信诈骗的过程中产生了以此牟利筹集电影资金的想法,恰好当时有诈骗团伙的人请姜某为他们开通用于诈骗的电话号码,他就加入到了诈骗团伙的犯罪中。
警方负责人表示,姜某涉嫌从去年6月开始成立33个皮包公司,以公司名义开通860个电话号码并将这些号码提供给诈骗公司,获利超过10亿韩元(约612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