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已故的“漫威之父”斯坦·李的女儿宣布,因香港上市公司承兴国际卷入欺诈案调查的“犯罪行为”, 将收回自己父亲被其收购的公司POW! 娱乐公司控制权,同时在声明中提到,她不会容忍也绝不容忍斯坦·李的名字、肖像权和宣传权与这种犯罪行为有关。
事件的导火索是承兴国际的实际控制人罗静女士, 6月20日在上海市被警方刑事拘留。 随后更是爆出,承兴国际还涉嫌卷入一笔与京东有关的合同欺诈融资纠纷案,涉及总金额34亿元。
公开资料可查,承兴国际是1996年在香港成立,当前市值为12.49亿的香港公司,是横跨泛娱乐、智能硬件、大健康三大产业的综合性文化产业集团。 在泛娱乐领域,其以IP变现为核心,涉足动漫IP创作及运营、衍生品设计生产与分销等业务,该公司运作过包括《哆啦A梦》、《变形金刚》、《功夫熊猫》等国际知名IP授权营销,与多家银行进行合作,推广定制的主题信用卡等活动。 体育方面还运作过NBA手机品牌授权营销,2009年与国美电器合作负责NBA主题手机的内地推广。
真正让承兴国际被大众熟知的是,2017年5月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以1150万美元收购了由斯坦李等人创办的美国公司POW! 娱乐公司(Pow!Entertainment)。
POW! 娱乐公司是由Stan Lee等三人于2001年共同成立的一家内容制作公司,2017年将其主体业务打包卖给了承兴国际。
承兴国际通过收购POW! 娱乐公司获得了其电影、电视节目、游戏、VR、动画和漫画等相关作品的知识产权,和超过250个原创IP版权,比如《幸运儿》(《Lucky man》)和《超人》(《Heroman》)等,以及和中、美、英、印、日等地的国际合作项目。
收购达成后,承兴国际美国负责人表示“斯坦李能够加入是一个绝佳机会,期待斯坦李未来的无限创意和众多娱乐版权,未来将和公司的营销平台、分销渠道和主题公园结合在一起”。
在完成对POW! 的收购后,承兴国际成立两个子公司,其一是在广州成立了斯坦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斯坦李IP做战略布局,来做斯坦·李中国英雄人物塑造和市场化推广,在电影、电视、动画、游戏、虚拟实境、漫画和出版等多渠道进行输出。
此外与北京市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新影联影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三家共同出资建立北京联承星影业。 承兴国际提供斯坦·李漫画人物版权,借助其他两家在电影市场运作经验与院线、影城的渠道优势,对动漫IP进行开发与利用。
承兴国际的官网页面上称其是全球唯一拥有斯坦·李个人的肖像、名义版权的公司,但是2018年5月,斯坦·李在美国加州法院起诉承兴国际,声称POW! 娱乐公司等被告合谋故意作出重大虚假事实陈述,并以胁迫或欺诈方式取得斯坦·李签名,以获得其身份、姓名、形象及肖像的独家使用权。
斯坦·李指责承兴国际利用他视力不好这一点,骗取他在一份文件上签名,授予对方自行决定使用斯坦·李名字的权利,并允许对方控制自己的社交媒体账户。 斯坦·李请求法院否认POW! 娱乐公司拥有这些权利,并判超过10亿美元的损害赔偿。
诡异的是,两个月后的2018年7月,斯坦·李放弃了这起针对POW! 娱乐公司的10亿美元欺诈诉讼,双方发布声明和解,表示会继续进行友好合作。
承兴国际随后开展了多项关于斯坦·李IP的合作项目,去年10月初,承兴国际牵头,促成了邓紫棋与斯坦李的合作,以邓紫棋为原型打造中国女英雄; 11月中旬,承兴国际宣布与韩国KBS联合打造的首部斯坦·李原创IP改编韩剧; 与动漫手办的领头羊Mego达成斯坦李IP授权开发协议之后,2019年2月又与美国玩具制造巨头Funko联合推出斯坦·李的Pop! 系列人偶; 4月POW! 娱乐公司重启连载斯坦·李等人共同创作的漫画《Backchannel》; 5月POW! 娱乐公司与 “口袋”出版社(Taschen)联手发行斯坦·李的不限量版个人图集《斯坦·李故事》; 6月在阿里旗下的书旗平台上架由斯坦·李原作改编作品《书灵破镜》。
当7月爆出承兴国际实际控制人因涉嫌欺诈被捕后,斯坦·李的女儿在接受《综艺》采访时说道,她认为她父亲在签字时是有被欺骗的可能性出现。 其律师也表示虽然目前与POW! 娱乐公司的合同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签约时或运作斯坦·李版权时涉及犯罪行为,根据法律,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POW! 娱乐公司此前回应母公司实控人被捕消息时称,他们是独立运营的团队,与涉嫌欺诈的承兴国际没有业务关系,针对斯坦李女儿的指控,目前POW!娱乐公司暂时没有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