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改编并非影视“点金石” 好作品需唤起时代共鸣

《三体》电影的失败启示我们,文学作品的IP开发并非简单的拿来主义,在成功的文学作品和成功的影视作品之间,还有一段很远的路要走。

不久前,广电总局发布了5月份全国拍摄制作电视剧的备案公示,其中有一个大家颇为熟悉的名字:《三体》。从《三体》电影的无限期延期,到《三体II·黑暗森林》舞台剧全国巡演,再到《三体》电视剧的备案公示,自获得雨果奖以来,《三体》作为超级IP,开始以多维的开发方式走近大众。如何看待《三体》新一轮的IP开发?文学IP开发会是影视行业发展的捷径吗?

刘慈欣创作的系列长篇科幻小说《三体》讲述了地球人类文明和三体文明之间信息交流、生死搏杀和兴衰消亡的历程。然而,作为拥有众多粉丝的优质文学IP,此次《三体》电视剧要开拍的消息一出,《三体》迷们纷纷表示:“不要开拍!”一大原因在于,《三体》电视剧的报备机构上海游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正是之前负责《三体》电影拍摄的公司,但《三体》电影至今都没有上映,并由官方宣称无限期延期。结合《三体》电视剧立项来看,《三体》电影很可能已经夭折。

《三体》电影的失败启示我们,文学作品的IP开发并非简单的拿来主义,在成功的文学作品和成功的影视作品之间,还有一段很远的路要走。

当然,成功的文学作品改编亦不乏其例。纵观最受追捧的改编作品,会发现有两类文学作品最有可能改编成功:一是故事性较强的文学作品,如金庸、琼瑶、王朔等人的作品,另一类是艺术性较强的作品,如路遥、莫言、苏童等作家的作品,这些作品往往具有较广阔的艺术转化空间。例如,由莫言《红高粱家族》改编的电影《红高粱》就曾获得1988年柏林国际电影节金熊奖,小说原著强烈的生命力是电影改编成功的重要支撑。

随着“90后”群体成为主要的网络、视觉传达受众,网文IP逐渐成为市场的宠儿。玄幻修仙类、穿越宫斗类、古装言情类、清新纯爱类等网络文学作品开发屡见不鲜,泛娱乐倾向愈演愈烈。不论是文学作品的创作或是相关产业的衍生开发都存在急功近利的倾向,市场良莠不齐,乱象频生——

首先是剧目拥有高流量却没有带来高口碑。如奇树有鱼与南派三叔合作的IP电影《沙海番外之蚌人》上线三天就冲到了流量周榜第一的位置,这部实验性的影片虽取得了不小的关注度,口碑却未达到预期。

与之相对的是,许多优质的改编作品游离在观众视线之外。如2016年的电视剧《平凡的世界》,口碑虽居高不下,却因为与受众年龄层之间的错位而未能获得较好的播放成绩;又如,2017年的电视剧《白鹿原》好评如潮,也同样没能覆盖广大收视人群。分析来看,经典作品的改编要想在忠实原著精神的基础上吸引当代年轻人,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那么,文学IP与影视作品之间的鸿沟,该如何跨越?

首先,好的IP需要好的改编者。不论是传统文学作品还是网络文学作品,改编时既需要对市场的精准判断,也需要编剧结合时代进行有所侧重的改编,以唤起当代观众的共鸣。

张艺谋在改编《红高粱》时曾表示:“好的改编并不是刻板地按照原著来讲故事,而应该提取原作的精华进行二度创作。能让原作不起眼的细节变成影视作品里光彩夺目的情节,才是成功的改编。”

而另一个定律似乎是,最好的电影,最好的文学,往往与IP无关。一种观点认为,文学、电影、IP并不是同一个维度上的概念,IP开发的关注点不仅在艺术价值本身,更在于对具有社会关注度的话题的开掘和由此引发的效应。一如著名音乐人高晓松所言,IP是一个文学作品发表后能够进行常规化、工业化运作的内容,而最好的电影,最好的文学,往往与IP无关,就好比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只属于文学,而不大可能成为成功的商业电影。

其实,编剧、影视导演、制作方应该意识到自己的优长与职责,而不是一味地追逐IP。优秀民族文化的形成需要富有时代特色与文化自信的文学和影视作品来作为“定海神针”,以为有了IP就是保证了影视成功,这种一劳永逸的想法并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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